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国家励志奖学金
导读: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资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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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是指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 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凡被校、系等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均不得参评:
(五)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1.各学科考试平均成绩在同系内年级前10%,综合考评成绩为优秀
(综合考评包括: 升旗早读出勤情况、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各类活动情况、宿舍情况、日常行为规范、上课出勤、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各类比赛等)
2.同等条件下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优先考虑,但黑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
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专业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 (或金奖) 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 (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全国、省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 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8)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 各系 (部)可在依据以上五个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系 (部) 实际情况,拟定本系 (部)的国家奖学金补充申请条件,经各系 (部)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院奖 (助) 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
文章内容来源: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http://zsw.hainhmc.edu.cn/column/id/256/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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